检委会学习,柴艳丽个人简历
检委会学习?1、加强检察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一是严把进口,疏通出口。将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的实践经验、学历本科以上独立办案5年以上,责任心强,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的检察官纳入检委会组织,并且可以尝试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初选,然后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将那些庸庸碌碌、无所作为,不学习、那么,检委会学习?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认命检委会委员需要什么条件具备
当前检察机关对新进的书记员大多实行轮岗锻炼,即在每个业务部门岗位轮换,以期尽快全面熟悉业务。
在自侦部门(反贪、渎职检察)工作时,关键要尽快掌握笔录的制作,熟悉几类自侦案件的犯罪构成,围绕构成要件去记录。这样对你提高讯问技巧也有很大帮助。
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时,要尽量找机会参加检委会记录,参加会议你会感到,一个案件有好多专家在为你讲课。
在公诉部门工作,注意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齿的流利。否则你无法应对老谋深算的辩护人。
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要多和律师沟通,借助他们对案件的认识,往往会成为你办案的精彩一笔。
至于监所检察就没有什么困难了,只要心细就成。
鉴于本人见识浅薄,只能给你谈这些,希望对你有一些帮助。
张建南的人物履历
柴艳丽个人简历如下:
柴艳丽,女,1971年6月出生于山西省太原市的一个普通家庭。自小,她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梦想成为一名正义的执法者。在完成中学学业后,她考入山西大学成教院法律专业,开始了系统化、专业化的法律学习。
大学期间,柴艳丽始终保持优异的成绩,对法律条文、案例研究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独特的见解。她的专业知识扎实,同时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法律实践活动,以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
毕业后,柴艳丽顺利进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她从基层做起,历任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案件管理中心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在每一个岗位上,她都尽职尽责,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权益。
在工作期间,柴艳丽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和进取的态度。她不仅参与了多个重大案件的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还多次获得了单位和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嘉奖。她的职业生涯中充满了辉煌的业绩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柴艳丽的工作特点
她严谨细致,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一丝不苟。柴艳丽深知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性,因此她总是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求还原事实真相。
她敢于担当,勇于承担责任。
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工作
王海林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检委会委员
王海林,男,汉族,1964年4月生于山西朔州,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山西师范学院化学专业毕业。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1983年8月在吕梁地区贺昌中学工作,
1986年4月任吕梁地区检察分院助理检察员,
1992年10月任吕梁地区检察分院经济检察处副处长,
1993年9月任吕梁地区检察分院法纪检察处处长,
1994年5月任吕梁地区检察分院检委会委员、法纪检察处长,
1998年8月任吕梁地区检察分院副县级检察员、法纪检察处处长,
1999年7月离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7年11月——1999年11月挂职中阳县城关镇刑家塔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2001年6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吕梁分院反贪局局长,
2002年7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吕梁分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2000年7月——2003年7月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4年12月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7月——2011年6月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厅看教处副处长),
2013年3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13年5月任检委会委员。
山西省反贪局局长是一谁
一、认真落实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案件、重大事项进行决定,改变检委会重于议案而轻于议事的局面帆穗正。\r\n二、提高检委会委员专业素质。法律政策在不断变化,检委会委员经验丰富,但更要学习新知识,才能与时俱进。\r\n三、规范检委会议事议案程序。\r\n四、强化对检委会决定落态悔实情况的督促工作。\r\n五、加强检委会族中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检委会工作规则
书记员就是做检察机关的辅助工作,比如做检察机关审查或者自行侦查案件的一些笔录、调查取证、整理卷宗、文字材料起草等等工作。具体要看你分配到检察院的哪个部门,部门之间工作性质差异比较大。
在报到前建议你尽量多学习《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刑法》、《刑诉法》中关于关于检察工作的法条,尽量多了解检察院的具体工作属性。还可以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了解最近检察院的工作动态。
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5、完成处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检察院书记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改革的运行模式是把书记员单独集中,由书记员组组长指派一名书记员负责处理二至多名检察官的相关工作,通过轮换不固定跟随一名检察官办案,即“跟案不跟人”。改革倡议者认为原有模式下书记员管理导致检察官与书记员职责不清,不利于彼此的监督制约,有碍书记员积极性发挥,而实行书记员分类管理则可以强化书记员和检察官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利于人尽其才。
以上就是检委会学习的全部内容,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行下列职责:(一)审阅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材料和事项材料,发表意见,参加表决;(二)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检察委员会决定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三)参加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四)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检察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人民检察院办理下列案件,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